强力痔根断
强力痔根断,瘙痒,灼痛,血管循环疾病及静脉曲张。
本药品被归类到痔疮等药品分类。
有时会出现轻泻。
完全性机械性肠梗阻、绞窄性肠梗阻、脱肛患者及孕妇忌服。
肠梗阻(肠内阻塞),脱肛者禁用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。过期请勿服用。
注意:同种药品可由于不同的包装规格有不同的用法或用量。本文只供参考。如果不确定,请参看药品随带的说明书或向医生询问。
除非医生特别说明外,应每日三次,每次2片服用,疗程应不少於14天。如需长期服用,应不少于6个月,但每个14天的疗程间允许间隔1个月。
密闭,置阴凉干燥处。